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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4月7日举行的全国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,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要求,各地区、各部门要围绕防风险、保安全这条主线,认真抓好自建房排查整治常态化工作,有效消除存量、管住增量。 针对全国经营性自建房量大面广、情况复杂,安全管理基础薄弱,仍存在规划建设管控不到位、审批与监管脱节、经营准入监管缺失、管理机制不健全、监管力度不足等问题,会议要求,各地区、各部门要对标《全国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》,坚决完成2023年的工作任务。要严格落实各方责任,对排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经营性自建房,抓紧实施分类整治,加快推进危房解危。要抓紧开展非经营性自建房摸底排查,认真落实“快、准、严、实”工作要求,确保今年6月底前完成所有自建房摸底排查任务。 同时,会议强调,要认真落实《关于加强经营性自建房安全管理的通知》各项要求。加强协同监管,强化省级统筹,省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要组织各部门抓好落实,按照“三管三必须”和“谁主管谁负责、谁审批谁负责、谁监管谁负责”的要求,把安全责任落实到用地、规划、建设、经营等审批环节,形成各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。 此外,会议指出,各地还要积极构建房屋安全管理长效机制,加快推进房屋安全管理地方立法,积极推进房屋养老金、房屋定期体检、房屋质量保险“三项制度”试点和自建房安全跨部门综合监管试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