温州又发购房补贴新政了。
根据日前公开的《关于核发个人换购新建商品住房财政补贴的操作细则》,购房者在2023年6月1日到2023年12月31日期间在温州市区(鹿城区、龙湾区、瓯海区、洞头区、海经区、温州湾新区)出售自有住房(出售时间以住建部门存量房网签合同时间为准),并在出售后1年内购置市区新建商品住房(购置时间以住建部门商品房网签合同时间为准)。可享受0.6%的购房补贴。
其中新建商品住房不包括人才房、安置性商品房等政策性购房。
(资料图片)
符合享受购房补贴条件的个人需在取得新建商品住房不动产权证后3个月内向房屋所在地区住建部门提出申请,逾期视同放弃补助资格。本次补贴,购房人具备申报条件且提出申请的有效日期为2027年12月31日前(含),之后本次补贴政策终止执行。
符合以上条件的购房人为两个或两个以上(除夫妻关系外)按份共有的,按各自所占比例核发补贴。
最关键的是,本次的政策并未要求唯一自有住房,即市区名下有多套房源的房东可以考虑出售部分房源,重新换购一套市区的新建商品住房。
本次补贴金额为出售住房交易申报价格的0.6%,和此前首次购房的政策补贴一致。
若后续新建商品住宅的价格小于出售住房的价格,以新建商品住宅价格计算0.6%的购房补贴。
另外,市面上二手交易时,大多情况下会适当压低合同价格,这也会一定程度上影响房东意向的新建商品住宅价格。
此前的政策是针对首次购房的纯刚需客群,往144㎡以下的新建商品住宅引导,这次则是针对有改善需求的换购客群,并没有对新建商品住宅的面积做限制,范围有所扩大。
另外,国家层面也于去年10月曾针对二手房换购,发布相关政策,可以减免换购住房的个人所得税。
对于这些政策的出台,会促使房东换购吗?
对于当下行情,你认为该政策会有多大的提振作用?会促使购房者通过卖旧房买新房吗?另外,最关键的是,二手房市场能否支撑起整个交易流程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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